雨一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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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9    11:11
又是小窗写的我(转)   -[乱弹 ]

面对一个这么爱我的人,我能不起一身幸福的鸡皮疙瘩吗?
说一句我从来没说过的话(对男人女人都没说过),小窗我爱你!

 有关偶像孟静的一个无厘头的梦 2005-4-28 星期四(Thursday) 晴 
昨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孟静的梦。
有点无厘头,还有点长。

我梦见我和偶像孟静在一起。(她还是我那天见的模样,在梦里一点都没走样,真是争气哇,因为在我梦里,周星驰经常会梦着梦着就变成吴孟达的脸了,遗憾)
我们穿着初中时代上体育课经常会穿的那种蓝色的带两条杠杠的棉毛裤。(哦,多么丢脸,我为什么不穿得时尚一点。PS:可能她也在那么想。但是不可否认,这个穿着狠怀旧狠配我们)

哦,跑题了,回来。

这个,我和偶像孟静肩并肩坐在天安门广场上。(这个地点是她说出来的,她说:“唉,多么好啊,我们在首都,在天安门,并肩看日出。”虽然我私自觉得好像不是天安门,因为背景好像不是红色的,但是算了,这个是小细节,并不影响主旋律)

继续继续。

然后,我当时靠着她的肩,心中无限甜蜜地想着:“我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和偶像孟静一起肩并肩看着日出日落,我多么幸福哇。”(靠,不是做梦让你想到了么。狗屎运)
于是,我转头对孟静说:哎,如果我们是从小一起大的好朋友,那么多好。这样我们之间就不会有偶像和fans之间的隔阂啦。(梦中还蛮清醒的嘛,小样)
说完,我有点忧伤的样子,转回头看着天边的一朵云彩。(多么文艺)

突然,孟静扯住我的两边脸颊,说:你神经啦!我就是从小和你一起大的哇!不然干嘛陪你来看日出!

吖!!!我突然有一种恋爱时才有的狂喜。(多么形象,恋爱的狂喜。)
真的么?我抱住穿着棉毛衫的她。
她接着说:我小学初中都和你同桌的,猪头。
真的么?真的么?

我为着这回来的美好回忆,而狂喜。这么说,孟静其实一直在我身边的,其实一直都和我熟悉的,她的八卦也有我的一份功劳的!

然后,孟静把手伸给我,说:“来吧,我带你飞。”
最后,我和孟静都飞了起来。
在夕阳的余晖中,女主角和女主角都不约而同换了服装。她是蓝色的多拉A梦,而我,成了是黄衣服的大熊。
我们在机器猫的配乐声中,缓缓飞向天的尽头。
《over》 

孟静  发表于  11:11 | 阅读全文 | 评论(2)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27    20:27
选择性失忆   -[乱弹 ]

 一年后我回到了郑州,就是今天,我很顺利地找到了我姑姑的家,和去年相比,这里并没有什么变化。然后我就出门了,仅仅一个下午,我回来后就找不着北了。在小区里转来转去,一共有两个单元有七楼(她家在七楼),我爬上,再爬下,又爬上,觉得哪个都不像早上我来过的地方,只好拨通电话,等我姑姑探出头来。
    我总是忘记家的位置。10岁的时候去我舅舅家,那里我去过四、五次,自以为很轻车熟路了。门是虚掩的,一推,一个男人正对着门口洗脚(还好,不是洗澡)。我将计就计地说:"我舅舅呢?他藏哪儿去了?”那男人愤怒了:"谁是你舅舅!出去!”
    一个10岁孩子犯错,上帝都会原谅的,可是她会一直把这种低级错误犯下去。周华健有首歌叫《回家的路》,由于他几个月不回一次家,某天回家的时候突然迷路了。可是我曾经在天天回家的时候依旧迷路。
    我记得婴儿时父母为了谁起夜给我喂奶时的争吵,记得第一次看周星驰电影的场景,记得许许多多没用的花边新闻,却总是记不住理所应当记住的事。
   我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一个女孩打电话来,她说:“你猜猜我是谁?”我毫不停顿地说:“不知道。”她说:“我是某某某呀?”我苦思冥想了半天:“某某某是谁?”她开始以为我在开玩笑,直到最后绝望地发现,我确实忘了,而她,是我高三的同班同学,就坐我前面。从那天起,她和我绝交了。
    我的奶奶患有轻度的老年痴呆,她经常认不出我爸爸,却能脱口叫出一个20年未见的旧邻居的名字。我一直担心自己是这种老年病提前爆发,因为我一直在吃止疼片,据说这种药可以引发此病。
    可是如果有人妄图以此来糊弄我是绝对不行的。有一天,QQ上有个很久很久没有聊过的人抱着侥幸心理问:“你还记得我吗?”我说:“当然,你们杂志欠我一年的稿费了,准备什么时候给我?”

孟静  发表于  20:27 | 阅读全文 | 评论(21)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26    11:50
卫道士   -[乱弹 ]

             做个卫道士
   第一步,他和她因为一部古装片结缘,他是男主角,她是女配角,当时她是导演的女友;第二步,他推荐她做女一号,又因为她和另一个导演兼投资商争风吃醋,沸沸扬扬,影片终于流产;第三步,他和老婆离婚,传出要和她结婚的消息。一个80年代的女孩子,玩转比自己大20岁的影帝,而且这影帝一向以脾气大著称。
    这样的女孩子成了后来者的楷模,我采访过的一个女孩,立志要考上北京电影学院,她对父母说:“今后无论我怎么往外舍自己,你们都不要管我。”她能舍的,无非是身子。一个小演员,和导演、投资方、制片人、摄像,甚至灯光、场记上床换取角色,已经不是潜规则,而是必由之路。不止是女演员,男演员也要付出代价。如果谁是以实力得到出头的机会,反倒是六月天降瑞雪,令人罕异。
   我曾经做过一个选题,是学表演的女生和老师发生关系换得上戏机会的事,我们的头儿说:“老师和个把女学生睡觉,算新闻么?”人们的道德观沦陷至此。在理学盛行的年代,杨过和小龙女师徒通婚无异于乱伦,哪怕他们有真爱,这种腐朽的道德观的确被抛到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是百无禁忌,问题是现代师徒 间的那能叫感情吗?不过是利益交换的一种。
   在同一个剧组和N个人周旋,成为了一种时尚和本事。当年李宗盛和林忆莲、叶倩文和林子祥,因为婚外情事业都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女主角,不得不以淡出歌坛告慰天下。可是现在倒好,乱插足、群P的当事人不但没有任何麻烦,反而可以借机炒作。媒体也是带着羡慕和赏玩的态度议论这些人这些事,如果谁跳出来卫道,别人就会批你不识时务,不懂潜规则。
    过去我们常说“腐朽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可今天,真正放荡腐朽的是我们的人生观。汤姆克鲁斯和西班牙美女相好会得到舆论谴责,不管他多帅都没用,他的前妻会因此事业蒸蒸日上,因为人们把同情分加诸给她。布莱德彼特是那么性感,粉丝们还是不能接受他和安吉丽娜茱莉偷情,因为美国的中产阶级认为,你必须要对婚姻忠实。
    一个人,既想被人当作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又要干鸡鸣狗盗的事,还不许别人曝光他的私生活,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便宜的事?事实上,真的是有的,就在我们中国的娱乐圈。娱记是没有尊严、被人看不起的,因为他没有基本的是非观。那么,就让我做一个知耻的娱记吧。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1:50 | 阅读全文 | 评论(17)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20    17:34
废都   -[乱弹 ]

又见《废都》
前些天买了一本新版的《废都》,说是新版,其实和93年那版并无大差,那些令人记忆犹新的□□依然还在,那个众美女争与丑男作家睡觉的故事还在。
也许《废都》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并非当时铺天盖地的批评可以淹没,也许它真的是百年后的《金瓶梅》甚至《红楼梦》,那不知为什么,不管是十年前还是现在,我都很不喜欢这个故事,很难有女人会喜欢它,它是极其男权的。我不理解那些和庄之蝶相好的女人——私奔少妇、保姆、原配、街头任何一个女子,到底想干什么?想要什么?和名人睡觉么?我能理解那些为爱情、为钱、为权力、为生理需要而与男人睡觉的女人,却不理解因为这个男人有名——除了虚名他什么都没有,丑陋矮小,自私怯懦,毫无生活能力,遇事只会哭泣——偏偏她们以和他睡觉为荣,好象是祖坟上冒青烟才换来的待遇。
作家描写了古都的生活画卷,笔触确实涉及了社会的许多角落,称之为社会风情画也不为过,但他最不吝笔墨的是这些——也难怪当年人们拿性描写来说事。看书的时候我只有十几岁,是偷着看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性是脏的、无耻的、滴着血和其他秽物的,令人惊恐,好象幼年时看到的恐怖片里的血腥场面,让我对成人世界产生抵触。可能贾平凹的描写比起别的作家更真实,但这种真实,带给人的是如此不快的感觉,那种感觉久久挥散不去,直到今天重看还是一样。
整本书里似乎只有庄之蝶一个男人,每个女人见到他都是同一种反应:先是失望于他的丑,然后在一秒钟之后感受到他的可爱,也不知这可爱从何而来,作者没交待,好象只有名气可以解释,难道名人脱了衣服那就不是肉么?之后就是生死相许,女人们在完事后总要感激地流着泪说:“我终于能与你这样的名人睡觉了,我这辈子没白活。”女人们为他背叛丈夫完全没有道德挣扎的(反正那些丈夫不是工人就是临时工,在作家眼里没有社会地位的男人是不配拥有爱情的)。那些女人为自己迟来的“爱”而疯狂,而受罪,庄之蝶并未给过她们任何帮助,他是白睡的,就更显出这爱的纯洁与伟大。他的情妇唐宛儿被丈夫抓回去毒打、用烟头烫下身,庄之蝶听到后只知道哭,却从未想过去救她,他只会埋怨别人不救她。当然作家是不会让唐宛儿嫉恨他的,我猜想如果有续集,如果唐宛儿逃出来,她依然会扑到庄的怀里说:“我这个身子是为你而留的,求求你,再让我和你睡一觉吧,睡一觉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样的女人层出不穷,前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我没有资格谈论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我只是觉得庄之蝶很有中国古代文人的遗风——对女人是“狭”的态度,就像赏玩她们的小脚一样,在他的眼中,女人是不配称之为人的。他对女人的亲昵和对待一只哈叭狗、一个玩器没有任何区别。十年过去了,在当时“观念超前”的《废都》今天是不是已经落后了呢?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7:34 | 阅读全文 | 评论(7)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19    16:04
自恋一下   -[人物 ]

我的美女粉丝小窗写的我们的相遇,请允许我一下先

翠花带我去追"星"--之 孟静是个微笑的女人 

傍晚十分,追"星"的媒体悉数在外滩颐和茶馆被安排用膳。是我向来讨厌的自助形式。
我和翠花胡乱助了一点蛋糕水果,眼明手快发现了角落里一张刚刚人走茶凉一片狼藉的桌子。
坐定,翠花开始胡吃海塞,我则象征性地手持一片薄如蝉翼的西瓜,猥琐地四下张望。突然,我发现左前方有一位年轻的白衣女性,侧面十分眼熟。
刹那间,我的脑海嗖嗖闪现以下几个要素:
1、此年轻女性的侧面十分像我的博中偶像孟静同学。
2、此次活动,身为著名娱记的孟静同学的确很有可能参加。
3、听那一群人的口音,不像南方人士。
4、此白衣女性话少少,间或吃点东西,十分符合我心目中孟静的闷骚女文青形象。

鉴于以上几点,我判断此白衣女性十有八九是孟静。于是我朝左前方的假想孟静挤眉弄眼频送秋波。啊,果然被发现了。她转头,朝我笑,我也笑。她看我笑,于是又笑。我们就这样颇有点暧昧地笑来笑去好几个回合。哦,不管是不是孟静,我最喜欢这种会友善朝陌生人微笑的女人嘞。

终于,她们那一拨人开始朝我们这边指指点点。
为了报复她们的指指点点,我对翠花说:翠花,我觉得对面那个女人就是我的博中偶像孟静同学。翠花尽管还没搞清楚孟静是谁,但是从我的诡异神情中,大致了解了孟静肯定也是个像他一样的大人物。于是,我们这边一拨人也开始朝那边指指点点。如此这般,指点了数几回,我在翠花的鼓励下,一咬牙一跺脚,冲那边大喊一声:美女!见白衣女性马上推了旁边一位清秀佳人一把说喂在叫你呢。(难道她觉得自己不是美女?)
我说:不不不,我叫的就是你。她诧异。
我接着问:“你是孟静伐。”她点头。
我冲将过去,拿了一枝笔一张我和老公的照片(因为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八卦的孟静同学),蹦到她前面。孟静站了起来,我瞧着她红扑扑的又可爱又熟悉又陌生的脸蛋,恨不得上去mua~一下先。
当我提出要求签名时,孟静同学十分惊诧,看来她还没能完全适应做一个知名的女性。

终于,我的照片上多了那么一句:赠小窗  谢谢你的厚爱。  孟静  2004.4.12 

真好啊,孟静的笔误又让我重新回到了美好的2004。
期间,和孟静一拨的几个男女精英都纷纷表示他们也有博客的。但是那时我明显沉浸在偶遇孟静的兴奋中,根本没往心里去。依稀记得其中一位帅哥说:我也有博哦,我的博在孟静的第二个链接。

对不起,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耶。
帅哥脸色大变。

拿了照片,甜蜜蜜回到桌前。旁边的小子掏出一张纸,兴奋地说:孟静是谁孟静是谁我也要找她签名!我骂他:你小子连博客是什么都不知道,凑什么热闹!马上打电话给老公,让他猜我见了谁。两人短暂兴奋了一下。

怀揣着签了名的照片,兴奋闷骚了许久,才慢慢平静下来。
和孟静告了别,离开以后,才想起忘记和我的偶像留影了,真是大撼。
晚上,在主会场到处搜寻她的身影,再也没见。更遗憾。

更喜欢这个女人了。
因为她会对着完全陌生的人报以友善的微笑。

回来以后,我打开孟静的博客,万分遗憾地发现,她的博客的第二个链接,居然也是我十分欣赏的一位。
裤裆哥,对不起,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没要你的签名,千真万确,我肠子都悔青了。


想更了解孟静,请点击我的博客链接:孟静-博中偶像八卦女王




孟静  发表于  16:04 |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19    16:01
鼻涕王   -[乱弹 ]

鼻涕王
  《喜剧之王》里最经典的镜头是哪个,有一个即使不是第一位也能排名三甲,那就是周星星入戏太深,一股晶晶亮透心凉的鼻涕差点滴到莫大姐嘴里那场戏。
  艺术高于生活,可它真的来源于生活。我上小学时,最怕与哪种男同桌分配到一起呢?剽悍的男生我不怕,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做小动作好讲话的我也不怕,我可以向老师打小报告;我最怕的就是鼻涕大王。有不少小男生不知是冬天穿得过少还是有鼻窦炎,鼻腔里随时有两管青青黄黄、粘稠欲滴的液体备用,有时会悄然至唇边,我们管那种现象叫“过河”。不过不用担心,只听“唏溜”一声,它又暂时性地回到原地,可是我的心总是悬着,因为这种鼻涕大王会以此为武器,一旦我和其发生战争,他会把鼻涕抹上手背,向我抓来,然后我只好在狭小的空间里左冲右突,上窜下跳,连投降还来不及说就已经一败涂地,可恨的是他的弹药还源源不断。
  对于一个演员,有没有入戏用眼泪来衡量是不正确的,因为有眼药水、洋葱这类代用品,使得我们看到的眼泪80%都不是真实的。可是如果他流下了鼻涕,那么无庸置疑,他绝对是动了真情。
  有一次我在一个直播晚会上看到小品王表演,他是我非常敬重的演员,那时他也出名了几年。很少在他作品里见到煽情的哭戏,以往这种任务都由倪萍和牛群来完成。但是那次有,他痛哭着,眼泪鼻涕一起下来了,他流的是清鼻涕,可是拖得很长,宛若周星驰喜剧再现,或者说,是周星星借用了这个桥段。我想他自己也发现了,可是没有办法解决,不能叫停,现场有那么多观众,摄像机毫不留情地对准他。突然,他趴在搭档身上大哭起来,我提着的心放下了,也为搭档心碎。因为他再抬起头,那悬着的亮晶晶已经不见了。
  另一次是民歌皇后第一次上春节晚会,那时的演播室条件很差,空调也不行,她穿着单薄的旗袍,再加上第一次的紧张。她的鼻尖下端有一点闪亮的东西。你知道,春晚和别的晚会不一样,唱歌和演小品也不一样,她必须保持正面给观众,玉手也只能挥舞一些常规性动作。春晚的早期还是真唱,她用微微颤抖的声音完成了演出,这一次小小的意外并不是霉运的开始,此后她的前途如虹。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6:01 | 阅读全文 | 评论(1)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15    10:17
自恋一下,转个美女粉丝写的我   -[乱弹 ]

我的美女粉丝小窗写的我们的相遇,请允许我:em223:一下先翠花带我去追"星"--之 孟静是个微笑的女人 傍晚十分,追"星"的媒体悉数在外滩颐和茶馆被安排用膳。是我向来讨厌的自助形式。我和翠花胡乱助了一点蛋糕水果,眼明手快发现了角落里一张刚刚人走茶凉一片狼藉的桌子。坐定,翠花开始胡吃海塞,我则象征性地手持一片薄如蝉翼的西瓜,猥琐地四下张望。突然,我发现左前方有一位年轻的白衣女性,侧面十分眼熟。刹那间,我的脑海嗖嗖闪现以下几个要素: 1、此年轻女性的侧面十分像我的博中偶像孟静同学。 2、此次活动,身为著名娱记的孟静同学的确很有可能参加。 3、听那一群人的口音,不像南方人士。 4、此白衣女性话少少,间或吃点东西,十分符合我心目中孟静的闷骚女文青形象。 鉴于以上几点,我判断此白衣女性十有八九是孟静。于是我朝左前方的假想孟静挤眉弄眼频送秋波。啊,果然被发现了。她转头,朝我笑,我也笑。她看我笑,于是又笑。我们就这样颇有点暧昧地笑来笑去好几个回合。哦,不管是不是孟静,我最喜欢这种会友善朝陌生人微笑的女人嘞。 终于,她们那一拨人开始朝我们这边指指点点。为了报复她们的指指点点,我对翠花说:翠花,我觉得对面那个女人就是我的博中偶像孟静同学。翠花尽管还没搞清楚孟静是谁,但是从我的诡异神情中,大致了解了孟静肯定也是个像他一样的大人物。于是,我们这边一拨人也开始朝那边指指点点。如此这般,指点了数几回,我在翠花的鼓励下,一咬牙一跺脚,冲那边大喊一声:美女!见白衣女性马上推了旁边一位清秀佳人一把说喂在叫你呢。(难道她觉得自己不是美女?)我说:不不不,我叫的就是你。她诧异。我接着问:“你是孟静伐。”她点头。我冲将过去,拿了一枝笔一张我和老公的照片(因为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八卦的孟静同学),蹦到她前面。孟静站了起来,我瞧着她红扑扑的又可爱又熟悉又陌生的脸蛋,恨不得上去mua~一下先。当我提出要求签名时,孟静同学十分惊诧,看来她还没能完全适应做一个知名的女性。 终于,我的照片上多了那么一句:赠小窗 谢谢你的厚爱。 孟静 2004.4.12 真好啊,孟静的笔误又让我重新回到了美好的2004。期间,和孟静一拨的几个男女精英都纷纷表示他们也有博客的。但是那时我明显沉浸在偶遇孟静的兴奋中,根本没往心里去。依稀记得其中一位帅哥说:我也有博哦,我的博在孟静的第二个链接。 对不起,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耶。帅哥脸色大变。 拿了照片,甜蜜蜜回到桌前。旁边的小子掏出一张纸,兴奋地说:孟静是谁孟静是谁我也要找她签名!我骂他:你小子连博客是什么都不知道,凑什么热闹!马上打电话给老公,让他猜我见了谁。两人短暂兴奋了一下。 怀揣着签了名的照片,兴奋闷骚了许久,才慢慢平静下来。和孟静告了别,离开以后,才想起忘记和我的偶像留影了,真是大撼。晚上,在主会场到处搜寻她的身影,再也没见。更遗憾。 更喜欢这个女人了。因为她会对着完全陌生的人报以友善的微笑。 回来以后,我打开孟静的博客,万分遗憾地发现,她的博客的第二个链接,居然也是我十分欣赏的一位。裤裆哥,对不起,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没要你的签名,千真万确,我肠子都悔青了。 想更了解孟静,请点击我的博客链接:孟静-博中偶像八卦女王

孟静  发表于  10:17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07    15:51
吃食   -[乱弹 ]

北京的吃食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小吃大多是为穷人准备的。就比如说我的老家洛阳,最有名的菜叫洛阳水席,主要内容是汤,汤里泡着些肉和菜。有牡丹燕菜听起来是花开富贵,给人的感觉也是用料考究,实际上就是把白萝卜菜切成极细的丝,里面的粉丝也给人燕窝的假象。很像寺院里做的素斋,那些豆腐香菇硬着弄出一股子肉气来,总有点苦中作乐的感觉。
  北京的小吃从前也应该是贩夫走卒的主食。炒肝黏黏腻腻,丝丝缕缕,里面的肠比肝多,也是因为省料的缘故,还有一点点腥气。豆汁是喜欢的人极喜欢,不喜欢的人觉得它有股刷锅水的味道,《燕都小食品杂咏》中说:“糟粕居然可作粥,老浆风味论稀稠。无分男女,齐来坐,适口酸盐各一瓯。”这不正像《芙蓉镇》里的‘豆花饭’,用磨豆腐的下脚料浇上油盐辣子,一下子饭菜齐全,简直是最便宜的填肚产品。
  我小的时候很爱喝油茶,那略带咸意、稠得发亮的粥样的东西。在久别多年之后,看到了北京超市里卖的油茶粉,是用牛骨髓和桂花拌过的,有甜有咸,如获至宝地买回家,却有一股焦糊的味道,不知是它原味如此,还是我买到了伪劣商品。
  在林海音的笔下,这些吃食都带有清淡的乡愁,她幽幽的文字给粗粮也染上芳香气。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城南旧事》里,小英子睁着清澈的大眼,吮着手指等着奶妈给她买“驴打滚”,全不顾奶妈因为找不到孩子而心乱如麻。后来我也吃过这名字不雅的小吃,就是豆沙馅年糕上裹一层黄豆面,在我们看来却是平常,但在离人的眼中,乡音总是悦耳,乡物总是动情。
  在我看来,北京最贵的小吃是爆肚,八块钱一小碗即使是现在也不算便宜。爆肚里有干货,那些下水和吃肉的效果也差不多,像骆驼祥子这样出苦力的,能在大汗淋漓之后能吃上一碗,一定有过年般的畅快。
  小吃里也有名字极悦耳的,那就是“水晶门钉”,它用发面制成,里面有青红丝、葡萄干、瓜子仁、糖桂花,实际上就是有馅的面球。可这名字听起来叮叮当当,有风铃般的清脆,听起来就很有食欲。
  现在我经常看BTV-7的“快乐生活一点通”,就是几个演员装成一家人,每天在电视上絮絮叨叨地教大家怎么做菜和生活小窍门。他们从来不教那些配料复杂,耗时耗火的大菜,而是经常找些真正的老北京人,做些最适合单身人士的菜。比如“鲜辣馒头”,把青椒、红辣椒切丁炒熟,往馒头里一夹就是一顿饭。还有“开花馒头”,把红糖包进去,再横切、竖切两刀,也算个品种,简单得有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过在我看来,北京比其他地方好的理由不在于它的本土小吃,而是你在这里,只要腰包够鼓,可以吃到所有的菜系。川、湘、鲁、粤自不必说,最妙的是全国的驻京办事处都在这里,最好的大师傅也都在驻京办,新疆、云南、贵州、浙江、福建……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吃不着的。另一个好处是北京有使馆区,为了国际友人的方便,全世界的各大菜系在这里也都有所体现。可能上海的餐馆营业到更晚,广州的菜式更有特色更便宜,但是它们没有驻京办,也没有这么多影视明星扎堆的餐厅。而且北京的每个餐厅相距都极远,好吃的地方往往隐蔽于穷街陋巷,等你找到地儿、聚齐人一定饿得半死不活,那时不管上的什么菜都觉得是天下最好吃。就像追求美女一样,辗转反侧求之不得才觉可贵,到手后也加倍珍惜,却和美女的相貌已经关系不大了。如果这美人招之即来,挥之不去,对于男人来说,本是胸口的朱砂痣立马变成墙上的蚊子血,美食也概莫能外。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5:51 | 阅读全文 | 评论(5)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07    15:50
俗歌   -[乱弹 ]


我有个海归同事,平常不听中文歌的,有天她欣喜地告诉我,原来中文歌也这么好听耶!她说的是网络歌曲两只蝴蝶,我当时晕菜
昨天王三表也在办公室唱:“亲爱的,你张张嘴。。。。”
一听到这段,我就很想笑,为什么让对方张张嘴呢?难道是想把鼻涕流进人家嘴里么?还有,谁见到过蝴蝶张嘴么?
我看到有人把这段改成:“亲爱的,你张张腿。。。”
好象这样比较合乎逻辑哎


孟静  发表于  15:50 |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4-07    15:47
朱伟说   -[乱弹 ]

他今天蹭过来说,有人暗恋我(这个我指的是我,不是他)
我当下窃喜,不断追问他此人是谁,他很傲气地守口如瓶,只是暗示我,此人很有份量
我不禁浮想联翩
第一个想到了沈宏非,无论是物理学还是经济学上,他都很有份量
我总觉得和朱伟聊天的人,一定和三联有关,三联内部的人肯定不会和他说这个,距离产生美嘛,所以这人很可能是我们的作者噢
会不会是小宝?嘿嘿嘿
要么是王小波,不过他已经死了
会不会是王朔,我同事说我太贪婪,太敢想了:em219:他现在已经不看我们杂志了
那是潘十一么?他不像是会喜欢八卦的样子
朱德庸?要是他就好了,证明我的影响力已经横跨两岸三地!!他会不会觉得我比刘若英更像他笔下的结婚狂?:em21:
不管怎样,这个消息足以使我振奋两周:em223:

孟静  发表于  15:47 |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3-31    16:08
人性化   -[乱弹 ]

英雄人性化
  我很喜欢看一个电视剧叫《历史的天空》,内容是讲一个流氓无产者是如何成为我党高级将领的。我在杂志的选题会上报了这个选题,理由是:这部电视剧体现了一个趋势,那就是领导干部的人性化问题。举例说明,那个主人公本来是个农民,喜欢说粗话,看见漂亮姑娘就目瞪口呆,多生动呵!
  我的领导反驳我说:“那叫人性化嘛?那叫兽性化。”同事们一阵哄笑。
  和《闪闪的红星》相比,我更喜欢《小兵张嘎》,因为嘎子更像个孩子,而潘冬子完全是个成熟的、久经考验的老党员,还有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我还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如此大器早成的小孩,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生活在战争年代。
  可是英雄是不是注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所以永远英明正确无敌?近30年前,一代少男少女都为高仓健如痴如醉,他在《追捕》里是生来的大英雄,稍微拨弄两下就会开飞机,美女真由美往上生扑他还是八风不动,严肃地抿着嘴角,绝对不会有生理反应。可是最近我看到了一个原版《追捕》,才知道日本人早就把英雄人性化了。
  在《追捕》全本中,杜丘从警察厅逃出来时先是偷了别人的鞋子,颠覆了英雄人物绝不能小偷小摸的高大形象。他把真由美从熊口中救下后,不是大义凛然地离去,而是在山洞中与其干柴烈火,这也解了我一直以来的謎团:为什么真由美对一个冷冰冰的男人死乞白赖呢?原来不是她一厢情愿,俩人早就有一腿!
  当杜丘成功驾驶飞机逃离后,他又打伤了一个偶遇的路人,伤及无辜,这哪是英雄该做的勾当?更刺激的是,当矢村警长追到宾馆里,杜丘不但躲在厕所里不出来,让女人保护他。真由美还为了他宽衣解带,色诱矢村,真正的大英雄是矢村,面对诱人的胴体,他赶紧闭眼退下。把妻子送给敌人侮辱,哪怕是妻子自愿的,对于中国男人也是奇耻大辱吧!原来英雄的真相是这样的,比起30年前的日本,我们英雄人性化的步子还应该大些,再大一些。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6:08 | 阅读全文 | 评论(2)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3-31    16:07
李敖   -[人物 ]

谁才配得上侯佩岑
  李敖看见周杰伦享尽艳福,对侯佩岑的品味嘲笑不已。“连胜文(侯以前的绯闻男友)虽然是名门之后,但样子很蠢;周杰伦是谁?他有文化吗?”李敖很臭屁地说。旁边的陈文茜忍不住说:“你的意思是不是只有你才配得上侯主播?”
  没错,我猜李大文豪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侯主播不知是幸甚还是不幸,正好符合他对美人的要求:白、瘦、幼、秀。虽然侯佩岑不能算花样年华,但与鸡皮鹤发的李敖相比,还是一枝滴露的海棠。男人总是极度蔑视、憎恨、嫉妒那些抱得美人归的其他男人,自然界雄性动物总是要独占雌性,即便它有很多配偶,精子已经完全不够分配--自从李敖做过手术,他有没有精子还是两说,不过总是妨碍不了心灵的蠢蠢欲动。
  李敖总是以打着文化的大旗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大多时候是无理取闹。连胜文是长得胖,可如果把胖=蠢,大概美国人中的60%都可以联合起来用鸡蛋砸死李敖。至于周杰伦没文化更是可笑的说法,周是只上过高中,可钱钟书的数学还考零分,谁敢说他没文化呢?再者说,谁注定女子选婿一定要选识字多的那个?贩夫走卒多侠义,文人无行是真理,文人的境界与人品不一定比杀猪的屠夫强。就算在崇文抑武的古代,文人也不过是统治者的门下走狗,真正有骨气,治国安邦的文官又有几个?李敖的几篇酸文章和周杰伦的哼哼唧唧未必就有高下之分,术业有专攻,让李敖唱RAP他能行吗?
  说穿了,他还是恨那些比他青春比他有活力比他更有机会泡妞的年轻人,按说他年轻时艳福真没少享,太过贪婪会天怨人怒的。前两年李敖泡上一个18岁的女高中生,频频带她出入电视台,完全不顾比他小30岁的妻子的感受。有次有个名主持人问他:“你和小妹妹在一起压力大不大?”李敖很得意地说:“我压力不大,她压力大,因为我压着她。”
  这句话他自以为是妙语,我听了几欲作呕,如果世界上有最无耻的男人,这就是了。与他的“爱情”比起来,我更相信周侯恋的纯洁性。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16:07 | 阅读全文 | 评论(11) | 引用Trackback(2) | 编辑 

2005-03-15    22:01
《多得他》   -[乱弹 ]

谁有这首歌林忆莲和王菲对唱版的链接
我正在努力学这首歌,听说林忆莲唱这个比王菲更拿手
多谢多谢

孟静  发表于  22:01 | 阅读全文 | 评论(1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3-14    22:00
信任   -[乱弹 ]

我最讨厌别人出命题作文,比如就某话题写个什么
尤其是那种时效性强的日报
稿费低而且一旦不用,就再也没有见天日的希望,所以日报约稿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了就糊弄一下
不过日报给稿费还算比较及时的
通常我不会给陌生媒体陌生人写稿
除非是已经发过的
但是很多陌生媒体的编辑经常会提出,一要首发,二要在我没收到稿费时也要写,一直写,如果没收到稿费也不能抱怨,因为他们随时有可能倒闭、换编辑,总之能不能收到钱,我要听天由命
我已经上当过七、八十次了,被拖欠、被隐匿的稿费完全够我长途旅行了
我很想弄明白,我没有催稿费的权力,可我总有不写的权利吧
可是我要被烦死,他们总是极其耐心极其罗嗦地陈述我必写的理由
我不是诸葛亮,故意摆谱要你三顾茅庐
如果在写稿拿不到钱和不写稿拿不到钱之间,我当然要选择后者,这样心痛会小得多
所以
一、凡是写过的话题我不要再写,哪怕是改以前的文章我也不改
二、不是熟人介绍,网上自行认识的人我很难相信,所以不能写首发稿
三、如果第一次收不到稿费,第二次我不会再写了
  也许人来到世上就是要受骗的,但是我可以选择谁来骗我
  也许被朋友骗,我会好过一点,因为我还有机会回骗他。可是陌生人,不可以,我不要单方面的吃亏上当。

孟静  发表于  22:00 |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5-03-14    21:57
琼瑶女主角   -[人物 ]

  再看琼瑶

  琼瑶丈夫平鑫涛出了一本自传,其中谈到琼瑶的部分只有一章,大部分是关于皇冠出版社和巨星电影公司的事业。一方面这是他生命中之重,另一方面他和琼瑶的不伦之恋即便以现在宽松的道德标准看,依旧是不对的。平鑫涛的前妻温良贤淑,为他生了几个孩子,他和琼瑶一直维持着多年同居关系,家外有家,情景宛若《一颗红豆》,这也是琼瑶在早期作品中一直为第三者开脱的原因,到了她和平先生婚姻美满阶段,第三者在她笔下就变得罪无可赦了。
  以前采访琼瑶时,发现她和我们印象中完全不同。她的声音清脆,谈吐敏捷,一点也不像她书中表现得那么肉麻娇嗲,她普通话非常标准,远远没有内地某些主持人台湾腔严重。
  琼瑶的儿媳何秀琼是公司总经理,对演员有生杀大权。以前曾传说林心如犯错后曾对何下跪认错,这么霸气的何秀琼也要管琼瑶叫“额娘”,琼瑶才是她自己王国真正的君主,无论多牛气的演员导演,都要放下身段,随她的酸倒牙台词起舞。我采访她时,琼瑶对演员评价很随意,她说周杰在《还珠格格》里从马上掉下,连续20多天不拍戏,把她急坏了。据说她不允许演员修改台词,她并不否认。
  琼瑶在选演员时很有一套,她挑选的主角多是那个年代最美丽的人,可能因为她的审美观非常普罗。她很注意演员的哭相,如果那个人一哭就把妆弄花,她就很难入选。这一点刘雪华做得最出色,她的眼泪是真正的珠泪,保证一颗颗掉下,连眼线都不脏,而且刘雪华有“水龙头”之称,再苦情的戏只要一喊卡,她会立刻嬉皮笑脸。当初黄奕就是因为哭相太丑,五官挤在一起而失去《还珠一》中的角色。

  早期女主角

  1965年的《婉君表妹》是琼瑶第一部电影,女主角唐宝云已经去世,她的影响远远不如第三部电影《烟雨蒙蒙》。这出戏刚选角时归亚蕾还在上高中,可是因为某些原因影片搁置,归亚蕾也和剧组失去联系,可是没想到,几年后再选演员,她居然再次入选,可见她当时的美丽惊人。那部戏使她夺得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当时她22岁,是最年轻的女主角。
  在林青霞出现之前,甄珍是最受欢迎的琼瑶女郎。她是典型的小家碧玉,温润活泼,人送外号“小淘气”,擅长喜剧,在琼瑶戏里也多担任有喜感的女角。她的丈夫刘家昌是著名的词曲作者,在周星驰的新片《功夫》里还使用了他的《只要为你活一天》,刘家昌正准备诉其侵权。有趣的是,刘家昌的前妻江青(原名江独青)演过琼瑶最重要的作品《几度夕阳红》,江青演女主角李梦竹,甄珍演她情敌的女儿。虽然俩人只相差两岁,在电影中却是两代人,生活中是实实在在的情场对手。以现代审美观来看,甄珍与江青也是绝代佳人,在简陋的化妆条件下,她们的天生丽质实在胜过今天的琼瑶女主角。
  这样的情况不只一次,《女朋友》里萧芳芳和林青霞同时爱上了秦祥林,人生与戏是这样的难舍难分,萧芳芳与秦祥林有一次短暂的婚姻,而秦与林也订婚多年,只能感叹演员的感情圈子也如此狭小。
  在甄珍的极盛时期,她的对手是邓光荣、谢贤、秦祥林,秦汉都只是她的点缀。《彩云飞》里他是欧世浩,男反派的弟弟,甄珍是一人分饰三角的女主角。一山不容二美,大家闺秀型的林青霞横空出世,甄珍淡出琼瑶片。
  林青霞26岁时演了最后一部琼瑶片,感情失败的她已经看淡工作,只是因为欠了“巨星”一部片约才答应不计排名出演女二号。女一号是吕秀菱,琼瑶戏的第三个发现。那时她只有18岁,刚刚通过琵琶比赛入行。比她大八岁的林青霞气质依旧动人,却在她的年轻面前败下阵来。吕秀菱美丽而木讷,她只须纯纯地站在那里即可,让她扮《却上心头》里活泼爱娇的夏迎蓝实在难为她。她也志不在电影,离开琼瑶的她终于专心弹琵琶去了。有个化妆师曾说,林青霞和吕秀菱是他见过长相最接近完美的女演员,她们的脸上有70%是完美的。
  在《却上心头》中演惊艳女二号的刘蓝溪也十分传奇,她在30岁时选择出家为尼,而与当医生的丈夫分手。

  电视剧的女主角

  刘雪华是琼瑶爱将,她开辟了琼瑶的电视时代。琼瑶曾对我说,刘雪华对她来说不是演员,而是朋友。能作她朋友的演员大概不多,刘雪华的外形并不是琼瑶的最爱,她更喜欢蒋勤勤那种俊眼修眉。刘雪华太过硬朗,她有点苦相,在戏里总演寡妇。
  现实中的刘雪华非常开朗,可以说是大大咧咧。她是香港人,以前演武打剧。刘雪华的眼泪说来就来,而且不动真情,开机前一秒还在大癲大肺,一秒后就泪如雨下。她最爱打麻将,有次输急了,她一怒之下从衣服里掏出个类似“胸罩”的东西,在场的人目瞪口呆,后来她解释说是“垫肩”。
  刘雪华和刘德凯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经常恶搞。有次不知为什么,刘雪华把写给刘德凯的情书泡在尿里,用衣夹子晾干后再寄去,刘德凯收到后发觉不对,好象又还治了其人之身。你根本没法想象,这两个琼瑶戏中不食烟火的半仙,居然在生活中比常人还爱玩“屎尿屁”游戏。他们俩爱的轰轰烈烈,分手后刘雪华也找到了归宿。
  《三朵花》中,俞小凡是刘雪华的二妹,她们在外表上有七分相象,只是俞小凡的演技更呆些。她本名张兴惠,是个公交车售票员,因偶然进入娱乐圈,拍过三级片。她是最早进入大陆的琼瑶剧女星,因为《婉君》第一次在大陆取景,这出剧也成了很多人的童年回忆,它真正捧红的是金铭,她的光芒盖过了所有成年演员,也成了琼瑶的法宝。俞小凡后来和《望夫崖》的男主角翁家明相爱,夫妻和美。
  曾经让观众惊为天人的陈德容是童星出身,琼瑶等她长大等了好几年。《梅花烙》她一出场就震惊四座,如白狐般的媚惑令人眩目。可是她的美如风卷残云,来的快去的也快。《水云间》时她就被陈红的大气之美比了下去,到了《一帘幽梦》,萧蔷的绿萍成熟美艳,演技也到位,陈德容的紫菱被比得毫无光彩。
  蒋勤勤是琼瑶认为最经典的美女脸,仅凭一张照片,琼瑶就定她为女一号,这是前所未有的。她的《苍天有泪》拍在《还珠》之前,一个刚出道,没什么背景的新人挑大梁,在琼瑶戏中是有先例,但是前提是所有人都是新人。琼瑶开始对蒋勤勤寄予的厚望显然比赵薇多,那部戏女二号是朱茵,男主角是庹宗华,在当时都已经很有名气。可惜有心栽花花不开,赵薇剑走偏锋地红了,蒋勤勤恐怕也难咽这口气。《还珠二》中的香妃她就婉拒了,不愿给他人作配角。

  文、孟静

孟静  发表于  21:57 | 阅读全文 | 评论(5)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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